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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对新律师的七点忠告

1楼
黄献华律师 发表于:2011-8-14 18:57:25

对新律师的七点忠告

 

贾慧平   山西融融律师事务所主任


  “在某个特定的领域要取得成功,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同样也需要做出一定的牺牲。如果你希望以智慧掌握生活的艺术,你认为自己可以饮食无度吗?你认为自己可以仍旧动辄发怒吗?继续沉浸在低落和忧愁的情绪中吗?不,如果获取真正的智慧是你的目标,并且你是真诚的,你就要对自己下功夫。你要克服不健康的欲望,以及不经思考就作出反应。你不得不重新考虑你在与谁交往。你的朋友与伙伴是值得交往的人吗?他们的影响——他们的习性、价值和举止——是对你有所提升,还是强化了那些你希望摆脱的懒散习惯?智慧的生活与其他事物一样,需要付出代价。依据它来生活,你可能会被嘲笑,甚至可能会在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被拖入绝境,包括你的职业、社会地位以及你的合法身份等。”


  ——————《沉思录》Ⅱ  (古罗马)   爱比克泰德


  直到现在为止,我们尚未建立一个完善且可以有效地保障刑事辩护律师行使宪法所赋予的辩护权利的法律制度,辩护律师的职业尚未被提升到它本身应有的高度,某些公权力者尚蔑视甚至敌视律师————私权利的代表!


  前些时候不是发生一名法官将一名不“听话”的律师拷到篮球场上暴晒的恶性事件吗?


  我们律师确实应当立即惊醒了!


  我们律师一直习惯于政府安排,我们律师从未产生和存在过为我们律师权利而斗争的理念,我们律师一直在某些违法的强权之下唯唯诺诺!


  我们律师一直致力于或者习惯于与政府当局以及司法人员拉关系揽业务,我们律师的私权利被公权力所笼罩所侵蚀,我们只有很少很少的律师敢于为民请命抗命,这样的气概与胆魄冲气干云!


  我们律师确实应对自己的社会角色进行理性科学的社会定位,我们律师必须改善社会业已对我们律师所形成的不良畸形观念,我们绝对不能再以小市侩的眼光来看待我们无上光荣的每一天进行普及法治精神的执业行为了!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在律师界19年的跌爬滚打,我总结出一个道理————如果这名律师现已成为一名优秀律师或者只要他参加律师工作后就从未退出过律师队伍,且在律师光荣岗位上中一直坚持战斗了15年甚至20年的时间,而且他所走道路并不是“红顶律师”道路,我们完全可以看到他的生命力与意志力是如何地顽强!


  在他的成长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确实曾忍受了非常人所能忍受的艰难困苦和寂寞,他在一步一步地艰苦奋斗中开拓着自己的案源并将每一个哪怕是最小的案件都做得最经典最辉煌!


  记得英国的思想家亚当 斯密在其名著《道德情操论》中曾经说过“锻炼和实践始终是必需的;缺少他们绝不能较好的养成任何一种习性。艰苦,危险,伤害,灾祸是能教会我们实践这种美德的最好老师。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受教于这些老师。”


  我们无上光荣的律师,作为维护公民合法权利的律师们是在困境中成长在艰难中发展,我们国家的律师制度有其特殊的成长道路、背景和环境,现在我们的律师制度又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任务————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我认为,我们律师应成为建设现代司法制度的中坚力量!


  我们律师制度是在法律虚无主义的废墟上开始建立,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我们律师就像一个刚出生娘亲就已早死而后天又缺奶的婴儿!娘亲在这里我比喻为法治人权民主;后天缺奶我比喻为至今尚未得到国家公权力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由于我们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我们律师的性质就必然不同于西方国家律师而能超脱于政治之外。西方国家律师为了民权敢于与政治强权抗命,而我们中国律师必然带有利益立场,不仅是民权利益的代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肩负有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政治任务。


  当某些地方政府利益与公民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律师却没有任何办法去维护正义与公平!当某些地方公权力肆意侵犯我们律师的各种权利时,我们律师就是上穷苍天,下尽黄泉也找不到维护我们律师的权利救济渠道!


  我们律师本身就生存于几乎是二律背反的尴尬处境,虽如此,我们尚艰难地为维护公民合法权利而斗争!


  在这种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中国律师要比西方国家律师更多几分先天不足,也更多几分后天艰难!从我们做律师的第一天起我们就必须面对自我生存挑战。国家不给刚刚参加律师工作的我们提供任何一点点的物质以及精神帮助,任刚刚步入律师行列的民众私权利的代表自生自灭!


  如果我们年轻律师们顽强地闯过自我生存的第一道关口,之后命运将在我们面前拉开窗帘露出一扇具有魔力的窗子。不打开窗子我们就会因房间没有氧气而不得生存。透过未打开的窗子,我们可以看到窗外“天水共长天一色”的靓丽海景,但如果打开这扇窗子,我们随时都会迎来更加猛烈地暴风雨,暴风雨在等待着我们打开这扇窗子,暴风骤雨随时都会吞噬我们!


  我经常与自己所培养的实习律师进行交流。我认为,我们律师是一颗为别人遮风避雨的大树,我们律师为公民私权利鼓与呼。当代中国公务员在具体社会实际中却是官僚与特权的同义语,此为公务员考试为何成为天下第一考的内在原因!


  为国家服务的公务员之与为民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两者本质不同。公务员为公权力代表,律师则为私权利代表,国家公权力的代表——公务员依靠国家这颗大树遮风避雨,两者的生存环境具有本质的区别。律师是依靠自己的辛勤、汗水、智慧和才华来创收,是中国新兴服务产业,国家公务员则依靠国家财政的第二次分配来生存。


  我在此并非有意贬低公务员作用,强调的是,律师作为民间私权利的代表目前生存状态确实令人担忧,当代中国律师的生存状态已到危急存亡之秋!


  国家在我们从事无上光荣的律师职业之始就不给提供任何物质保障,工资及社会保险均须靠日后自己的收入进行解决。考入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则衣食无忧,两者生存即现天地悬隔。


  目前中国尚为官本位即公权力本位社会,有志青年对公务员职业选择更具有强大诱惑力。对有志成为无上光荣的律师的优秀人才,不仅须解决生存之重大问题,尚须树立远大之理想————成为民众私权利代表,为民众私权利在法律框架内与强大的公权力斗争,为建立一个和谐稳定法治民主人权的社会而勤奋学习,努力奋斗!


  中国律师目前如此艰难的生存以及发展现状导致了太多的优秀青年律师不得不忍痛离开自己心爱的律师职业!


  德国著名的法学家古斯塔夫 拉德布鲁赫在其所著的《法理智慧警句集》写道:“没有任何一个年轻的法律职业人逃脱得了内心与其学问之间的冲突,他们中间的有些人直接经历过憎恨其职业的阶段,这本不是什么最坏的事情。”


  我们没有一天不在这个让我们痛并快乐着的律师行业里艰难生存!


  “法律职业人可能遇到的有这样的事情,他终有一天会自己意识到,必须要为七种贫乏的基本颜色奉献出世界的丰富的色彩变幻。”“当然,某些职业法律人在其学习期间,也许终其一生都还不一定知道:法不仅是生活之需,而且也是一种精神;法律学术,不仅是一门手艺,而且也是一种陶冶价值;不能说这是对立的;严肃者,法术,勤快者,艺术;也有些法律学术,它们本身也是轻快的艺术,是法学经典作家所写的法律节日(庆典)之书,人们读这些书不是为了工作,而是为了陶冶身心、愉悦性情。只有已受陶冶(训练)的人才可能是一个真正有本领的法律职业人。”


  当前我们中国律师人数已达到20万人,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很小数字,我们全国人口13亿左右,与20万名律师的比例是万分之一点五,十万人口仅拥有十五名执业律师,与美国律师比例来讲就是严重失调。公民中律师比例增加意味着社会民主与法治意识普遍提高,私权利比公权力强大!


  检讨现实,律师执业人数一般在经济较发达城市呈增加态势,在二线城市则有减少趋向。以晋省为例,在1994年我注册成为执业律师之始,律师注册数为三千左右,17年过去,执业律师人数尚维持三千左右,从数字变化可看到一个事实————我们律师生存之状况确是艰难!每年既有饱含激情参加也有含恨离开律师行业的人才,可见律师进出渠道畅通。


  我们须检讨————有多少优秀法律人才留在我们律师队伍并成为我们律师的后备力量?


  我们正处于改革开放的转型跨越发展之关键时期,社会病态显示观念倒错,权利本位被权力本位代替即为严重本末倒置。公务员考试狂热更证明社会崇拜财富与权力而非知识与权利!


  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到目前为止,我们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依旧沿袭对刚步入律师事务所的年轻律师不发工资之现状,这种机制在业内为自发形成的规则。


  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年轻律师可在一定程度适应这种规则而生存和发展,我们确实也看到在某些律师事务所里存在一批没有案源也没有工资的年轻律师们开着豪华车子上下班。


  对出身寒门积极上进且欲在律师行业奋斗发展但囿于家庭经济条件的年轻律师在事务所生存成为不可能,更无须谈律师职业的发展,他们每天都在含泪地微笑,生存现实逼迫他们必须放弃自己心爱的律师事业!


  我们当努力地尝试去做培养年轻律师的事业。


  我们应当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名义发起由全世界成功富有的中华大律师捐款成立“中华律师发展基金会”,以“中华律师发展基金会”名义借款给有志于从事无上光荣的律师职业的年轻律师,三年、五年、七年不等,由培养成功的年轻律师以加倍偿还捐款额的方式偿还给“中华律师发展基金会”,使“中华律师发展基金会”成为更多中国年轻律师生存和发展的“摇篮”。“中华律师发展基金会”可以确定由捐款达到一定数额的优秀律师以及律师所成为“中华律师发展基金会”的理事,这些理事应当被确定为定向培养年轻律师的基地,承担起培养年轻律师义务。


  我认为可以采取这样一种具体的操作方式:具体需要资助的优秀年轻律师来源可以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由全国各个律师事务所进行推选,后由“中华律师发展基金会”组织一定筛选程序的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道德品质考察并加以宣誓方式予以选定。由被选定的有志于将自己热血和青春年华奉献给中国律师事业发展的优秀年轻律师与“中华律师发展基金会”签订合同,之后由“中华律师发展基金会”将签订合同的年轻律师指定给中华律师发展基金会的理事进行定向培养。


  我认为,既然国家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建立对优秀律师人才进行培养和发展体制与机制,那么我们作为律师就有义务承担起以“自救”方式来发展无上光荣的律师事业的重任!


  这本身就是为律师的生存和发展权利而斗争!


  这项措施对提高我们律师整体素质培养我们律师后备优秀人才具有生死攸关的重大意义!尤其是对目前我们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需要大量高精尖优秀律师人才之时以及我们律师面临生存的瓶颈阶段更具有紧迫性!


  我们现在的律师队伍中确实不乏大量的优秀法律人才。如想通过我们中国律师在不久的将来获得数量和质量的大发展并进而推动我们法治社会早日实现,我们律师自己目前就必须立即采取对法治建设生力军的年轻律师采取积极地大力扶持的各项措施!


  对律师采取放任自流任其自生自灭是一种使法治理想彻底归于失败的做法。我敢断言通过“中华律师发展基金会”途径培养出来的年轻律师不仅是我们律师队伍的精英,而且注定将来是我们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中流砥柱!其中的优秀人才成为国家领导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是一个呼唤律师精英而且也是产生律师精英的伟大时刻!


  我们律师协会现在确实是到了应当考虑律师基本生存和发展问题的时候了!


  目前我们律师协会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在培养和发展年轻律师这方面鲜有作为,基本上全国的律师事务所各有各的具体做法,最基本做法就是由律师个人聘用已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年轻律师做助理,由聘用律师本人给律师助理发放工资,律师事务所不负担此项开支,这种方式长期执行下去所造成的唯一结果就是使主张社会公平正义的私权利代表的律师事业萎缩凋零!


  虽然我们是由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但经过我们中国共产党62年的执政,门第、裙带、官僚、腐败、特权的现象与观念已成为困扰我们前进同时也是迫使我们每一位忧国忧民的律师必须进行理性思考与检讨的严重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所有民众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可社会现实受各种条件之限制,我们尚不能实现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律师与法官、公诉人尚不可能实现法律面前真正地人人平等!


  令我们律师不能不感到悲哀的社会现实————不管当事人委托我们律师办案抑或是我们律师混迹于某个社会团体,大部分社会民众最根本看中的就是你作为一名律师政治背景如何、司法机关背景如何!


  我不是一个喜欢遮遮掩掩说假话的人。


  长达19年的律师执业生涯告诉我,社会关系人脉资源政治背景对任何一名生活在现实的中国社会的律师之生存和发展非常关键。虽然我们国家和社会进行改革开放已32年,正在逐步得到改善的现实中国社会现状——一个尚崇拜公权力且尚未建立约束机制而逐步走向法治的社会,一个公民权利尤其是律师权利尚受到漠视甚至践踏而无制度加以充分保障的社会。


  就我们律师当前所处的社会艰难现状而言,一名律师要想在业界生存并通过自己的奋斗与努力在五年或者十年内成为一名优秀律师不借助于社会关系与人脉资源绝对不会成功!


  虽然金子终究会闪光的这句话不错,但等到他闪光之时可能十年二十年光阴已经逝去!


  某些大律师自我标榜,做一名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不需要社会关系人脉资源政治背景。我认为这种观点有待商榷。他本人所承办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有多少是单纯地慕名而来却与社会关系无关?名不见经传的我所接受委托承办的案件基本均是由社会关系介绍而来就是对自我标榜的最大否定。


  我们律师实在没有必要将一个本没有多少话语权的律师行业吹嘘得不可一世,我们国家律师事业恢复仅仅32年,它目前仅仅还是一株在公权力夹缝中艰难生存的小草,但它将来肯定会成为一棵法治的参天大树,不过现在不是。


  我刚参加律师工作之时的处境注定了我的律师生涯不会一帆风顺!中国的社会现实决定律师尚是一个非常讲究社会关系人脉资源政治背景的职业,何况中国历来就是一个非常讲究社会关系潜规则的社会!


  一名无上关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应是一个靠知识靠经验靠技能生存和发展的律师,单纯地靠勤奋来获得律师事业成功的路上将充满艰辛和泪水!


  在现在的中国社会单靠勤奋而取得律师事业成功的比率较低,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从来不会青睐于一名没有社会关系人脉资源政治背景的年轻律师,要想得到改变是需要千倍万倍于常人的勤奋努力!


  你在选择律师事业之始应选择一名资深律师对你言传身教。如果你在进入律师事务所之前或者已经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尚还未找到一名可以培养你的资深律师,那么,你就必须准备随时受气,准备随时受苦,甚至准备随时退出你所热爱的律师事业!


  90年代初参加律师工作的我即使没有资深律师的言传身教也会慢慢成长起来,不过时间会略微长一点。我们在经受风雨洗礼后更加顽强与优秀,毕竟我们90年代律师竞争没有现在这样激烈,我们90年代律师的收入和社会地位也不像现在这样遭人嫉恨!


  我就是90年代草根律师的一名代表,生存于困境中,成长于苦难间!19年的律师从业经历使我认识到必须依靠自己百倍于别人的努力才能在业界生存和发展!


  在我刚参加律师工作的90年代初,聘请律师确是奢侈的一种表现,司法环境不像现在恶劣。最起码,注意自己品行不会犯错误。当时律师制度改革尚未开始,还没有出现合伙所和个人所,全国尚是国资所一统天下的局面。国资所律师占国家编制,尚属于国家干部,最起码,当时律师角色并不是与公诉人,法官抗衡的民间力量,当时不过是与法官、检察官在国家机关内的分工不同而已。因为都是国家干部,根本没有必要在法庭上进行尖锐的斗争,当时的律师辩护作用在法庭上也是可有可无的,不仅是老百姓的眼中是如此认为,就是在司法实务界也是如此认为,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确实是可有可无,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只不过是为标榜保障人权的虚设牌位;


  在当前,一名实习律师或者年轻律师,如果你没有资深律师的培养,你取得成功的机会比率很小。你没有案源你就没有生存保障,即使你有案源但你缺乏经验。不要说你被当事人退费,被投诉到司法局,更有甚者,你被司法机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6条的规定抓进看守所而中箭落马也不是天方夜谭!


  关键一句话,你如果选择了从事律师职业,首先考虑要选择一名胸怀宽广的愿意帮你带你培养你的资深律师,一名品格优秀的律师、一名能够娴熟运用法律技能的资深律师作为你的师傅。


  每一名资深律师在他们执业生涯中都曾培养过一代又一代的年轻律师,但结果如何?留在资深律师门下的少之又少!哪一个资深律师在年轻律师寻上门来请求培养的时候没有感慨啊!


  我将结合我长达19年的律师执业生涯和大家检讨为什么资深律师不想培养年轻律师的原因,也是我对新律师的七点忠告,这毕竟关系到我们律师事业的生存和发展。


  第一、作为一名年轻律师应当积极培养自己的社会关系人脉资源政治背景。


  我们现实的社会是一个非常讲人情人际关系的社会,每一名律师都有其特有的人脉资源,比如同学、同乡、战友、亲友等等,这些都是一名律师寄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记得以前一名美国律师考察完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后竟然感慨地说,在中国,律师的案源90%是依靠社会关系介绍来的,而10%的案件是依靠本人的才华和素质来的;而在美国,10%的案件是来自社会关系介绍来的,90%的比例的案件是依靠律师本身的才华来的,这是一句最中肯的评断。


  从业19年来对我感想最深的莫过于这一句直指实质道破天机的话。我们律师每一个受托承办的案件都是社会关系人脉资源政治背景以及自身能力相结合的产物。我们律师每一次被聘用也难道不是当事人对你的综合能力进行面试成功的最后结果吗?


  年轻律师在刚刚走进律师队伍时没有社会关系人脉资源政治背景是最要命的,它意味着年轻律师没有案源没有收入更没有积累经验与技能的机会!


  资深律师拥有丰富的社会关系人脉资源政治背景,显然,资深律师仅在某些法律文书的处理上才需要年轻律师协助,谈案件做方案并不需要年轻律师,况且在现在的社会,对某些案件进行谈判更是不需要年轻律师参与,且有些事项涉嫌保密。所以年轻律师在给资深律师当助手之时应当百倍珍惜学习资深律师待人接物的机会,年轻律师更必须在每一天的律师工作中留心自己所接触到的将来可能成为自己客户的社会资源,积极培育并积累自己的社会关系人脉资源政治背景。


  第二,年轻律师应当百倍珍惜资深律师交办协助的机会。


  经过司法考试合格的年轻律师来到律师事务所后仅靠所掌握的书本知识完全不能胜任律师工作,律师是依靠经验和技能生存和发展的职业。资深律师交给你一个需要草拟或者修改的合同文件或要求你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或者交给他一份案卷让你给整理出一份《答辩状》或《代理词》或要求你写出一份简明扼要的《阅卷笔录》,这是非常珍贵的积累经验与技能的机会。此时,你必须静下心来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做出尽职尽责的工作,来不得半点疏忽和懈怠,否则你将失去资深律师对你的信任与培养热忱,你将失去资深律师对你的任何点拨机会!


  对你所出具的法律文书,虽经资深律师反复点拨,修改无数次,我相信,没有一次你所做出的法律文书会让资深律师感到满意!也就是讲,年轻律师从来没有接触过合同纠纷,绝对不会在合同里发现问题所在,而资深律师在几十年的执业经历中,对于合同中哪里是对方所设的埋伏,哪里是对方所设置的陷阱,甚至哪里是发生纠纷后法院裁决胜负的关键等等问题都了如指掌,甚至或许就是这些问题,可能都是资深律师曾经所代理的案件,而作为年轻律师的你却刚刚第一次接触,根本发现不了问题所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年轻律师在资深律师反复点拨后就是不开窍甚至懈怠疏忽偷懒,资深律师将会敢到很失望,资深律师将放弃对你的培养,此时的你不仅会失去资深律师的培养,而且甚至会失业!所以作为年轻律师的你必须时刻琢磨资深律师的点拨,百倍珍惜每一次这样的机会,将资深律师交给的任务完成得最好最漂亮,也只有这样你才能以自己的诚实勤奋得到资深律师的青睐,资深律师才会给你更多锻炼才华积累技能的机会!


  第三、年轻律师应尽可能多地阅读西方以及我们国家已有定评的名著,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修养和素质。


  年轻律师的素质提高也是非常关键的原因,没有一名资深律师喜欢素质低下、胸无点墨、锋芒毕露、为人刻薄、观点偏激的年轻人,包括我在内,我很反感刻薄、心高气傲、好高骛远、浮躁的年轻律师,虽然他好学,上进与敬业。


  一名想成为名律师大律师的年轻律师应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与加强道德修养,尽可能多地阅读一些古今名人的政治经济法学文学原著。一个名人,无论他是哲学家、伦理学家、政治家、法学家还是经济学家,他们的成名都与其修养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有一句名言讲过,凡是成熟饱满的麦穗都是低着头的。我就一直主张年轻的律师不要急功近利,多读书,多读一些西方的学术名著以及中国古代修身养性的书籍。


  我认为,温家宝总理是我们当代中国政坛上唯一我最钦敬的领导人,不只是施政能力而且还有很深厚道德素养。温家宝总理总给人一种谦逊和蔼亲民的感觉,我认为,这并不是可以装出来的,这是他本人气质的当然流露,与他所提倡阅读的《道德情操论》、《沉思录》等书是分不开的。我一直对我所培养的年轻律师们讲,要向伟人学习,没有伟人的胸怀,干什么都不会成功!


  我原来培养过一名年轻律师,刻薄寡恩、心高气傲、肝火旺盛、动不动就与同事搞纠纷,动不动就在与当事人合作过程中因为所委托案件的证据原因而发生激烈矛盾,好像当事人一无所知,其实当事人说不定比你律师还要精通法律,俗语讲,久病成医。后来这位年轻律师还被当事人投诉到当地司法局。我对于这名律师出于关心考虑多次语重心长的给他做工作,建议他加强自己素养,否则不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很可惜,这位年轻律师并不愿听我的劝告,后来他离开了我的律师所,或许是“道不同,不相与谋”吧!


  我们作为一名律师是没有理由与借口使用偏激的语言随意攻击别人的观点,难道我们律师就不能含蓄一点娓娓道来么?记得房龙写过一本叫《宽容》的书籍,对于残忍的敌人尚讲宽容,何况我们与当事人之间是朋友合作关系!


  我们在重大关键的事实证据方面应当坚持我们自己的原则,但在一些次要问题上不妨和当事人尽量进行沟通,使用一些典故或成语将看似难以协调的矛盾消融,这就是我们律师需要学习的智慧!


  对于脑子不会转寰的一根筋律师,对于有勇无谋的律师,你可想而知,他们哪能在法庭上出色地完成辩护任务?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我们律师应是一群温文尔雅、有素质有修养的知识分子,首先是可以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说服自己委托人的智者。试想,连委托人都说服不了,你又何能去说服对方当事人以及法官呢?


  十九年来的律师执业生涯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当我们律师想要说服对方甚至法官的时候,恰当好处的引经据典会使我们律师的言谈举止顷刻间展现风采!古语道,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们期盼着具有这样起着修养的年轻律师出现。


  我们经常坐在一起谈论与当事人打交道的经历,一致认为获得当事人信任确实是一个难度很大的任务。律师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获得的当事人的认可。我经常讲的一句话,当你作为一名律师与当事人进行第一次谈话之时,也就是你被当事人面试之时。我们律师所接触当事人成份之复杂,三教九流几乎都是你的客户!


  当你在看守所会见那些曾高高在上的贪腐高官之时,他此刻所看重的并不是你的夸夸奇谈而是你处理问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这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需要你去琢磨去研究去体会的执业经验!凡事需要你去换位思考,凡事需要你研究对方的心理,凡事需要你在实践中进行积累,需要你不断地进行总结,学习,在气质、学识上让当事人认可你,觉得你是可以托付大事的专业律师!


  凡是读过金庸先生所著《射雕英雄传》律师都知道杨康与郭靖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角色,不过一般普通人还是喜欢郭靖憨厚的人品。一名优秀律师的社会定位不管是在西方还是在我们国家都应是心忧天下仁厚诚实有能力有魄力的律师!


  所有当事人是不会相信一个花言巧语的律师。这样一名多诺寡信的律师绝不会拥有一个源源不断案源的法律市场,即使是有一定的法律市场也许是是迎合某种人的爱好,最起码他的这种行为方式不会得到社会广大公众认可。


  律师更应当是一个诚信且具有救世情怀的人道主义者,当路见不平时会拔刀相助的具有古道热肠的法律人,而不是锱铢必较、刻薄、时刻想着自己利益的势利小人。


  记得一位资深律师曾经讲过一句深深引起我共鸣的话语——在执业的前五年不可一世,傲视群雄,当执业15年以后再看自己,渺小不说,案件都面临不会办理的窘境。不经熏陶何能成大器?


  我认为年轻的律师在刚刚走进律师事务所时不应当存有挣钱的想法,最起码应当想到的是尽可能多的付出,无私的付出,要懂得谦虚,懂得敬让,要有眼色,最苦最累的活抢得干。其实当你步入律师事务所的第一刻起,你的一言一行就被资深律师冷眼旁观,你必须让资深律师觉得你这个人还是可以培养造就的,只有资深律师看上了你的人品,他才会培养你,将他所有的经验技能以及社会人脉资源交给你。


  年轻律师们应当尽量多读一点古典名著,尤其近代西方国家伟大思想家的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的《古典学术名著》就是一套品质很好的书籍。我们往往可以在这些书籍中感悟到至今尚发挥启蒙作用的伟大思想,虽然有很多思想家的著作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不科学甚至是错误观点,但读这些古典名著可以增长我们的智慧,开阔我们的眼界,熏陶我们的情操,培养我们用批判眼光看待我们周围的世界,用犀利的批判眼光分析我们律师所遇到的纠纷。


  我们当代很多著名的思想家、学着都是在这些书的熏陶之下成长起来的。记得我们国家有位著名学者每次经过商务印书馆时都会三鞠躬,他在感谢商务印书馆所出版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这个事例也充分说明商务印书馆所出版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确实是启发民智的优秀丛书。阅读此类优秀著作对我们当代每一个想做有思想有品位的优秀律师而言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当我们阅读这些伟大思想家著作之时,我们就会感觉到这些伟大思想家们如何思考他们当时所生活的社会环境和所面对的社会问题。意大利著名思想家贝卡利亚所著的《论犯罪与刑罚》,短短几篇文章,几百年来一直折射着耀眼与睿智的光芒!直到现在这部伟大著作尚对我们建设法治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适当地读一些西方哲学家的名著对于建设我们当代中国的物质精神以及政治文明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对于我们建设法治人权的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


  你作为一名年轻的律师,如果你在自己的日常执业中,经常手不释卷地研读这些名著之后,你的思想,你的行为将会吸引老律师的目光,在你承办的案件中需要你发表意见的时候,通过你学习而形成的深刻的思想立即会吸引老律师的注意,你的才华怎么可以不被老律师发现呢?


  第五、年轻律师要懂得感恩。


  由于律师单干性质导致年轻律师被培养出来后不想和资深律师一起做律师,反而极力挖走资深律师的业务资源,你坚决不能这样做,你要懂得感恩,我发现今天社会上懂得感恩的人实在太少了!如果你懂得感恩,你就会得到更多的机会和舞台来展现你的才华!


  律师是一个靠自己的才华、技能、人脉资源生存和发展的行业,我们几个执业时间比较长的律师经常在一起谈论的是年轻律师一旦被培养出来,利用资深律师所搭建的平台与人脉,立即跳槽,不仅不遵守以前在律师事务所的承诺,反而会挖走资深律师的案源,使资深律师为了此等的年轻律师悔恨交加,发誓再也不培养年轻的律师。


  民众骨子里“占山为王”的思想直到今天尚极为严重。当一名小律师积累到有一点资源有一点能力的程度上时立刻走人并成立新的律师事务所!几千年来的“称王称帝”的历史传统在我们律师身上毫不逊色!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比较注重情义的优秀民族,当资深律师看到自己所培养出来的翅膀长硬了的“徒弟”离他而去时,心里肯定不畅快,如果你再挖走他的案源,你更可以理解和想象他的感觉!资深律师修养再好,他也不会无动于衷。此原因是造成阻碍我们年轻律师发展的困境。不是由你年轻律师一厢情愿的事情,是双向选择的严重问题。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其实应当是一个制度建设问题,通过三十二年律师制度发展的实践表明,只有从制度上着手,才能够解决我们限制我们年轻律师生存和发展的困境!


  第六,年轻律师须时刻记住一点,要有眼光,胸怀事务所,要把事务所当成自己的家。


  如果你做到了爱所如家,甚至将当事人的利益考虑为最高的利益,在自己日常的一言一行中尽量多的考虑他人,你的表现迟早是会获得别人的认可的,如果资深律师看到后怎能不喜欢并着重培养你呢?


  当今社会,自私自利几乎充斥着我们社会的各个角落,先做一名无私无畏、谦虚谨慎、爱岗敬业的年轻律师,你最终会得到资深律师的培养。


  资深律师都在想一个问题,今天你对一件事情的所思所想可能在某一天会同样地落到资深律师的身上。如果你刻薄,资深律师想到,总有一天你可能会刻薄地对待他;如果你想的都是方便他人,对他人宽厚,资深律师也想,有可能你也会方便他,宽厚对待他。只有待人宽厚你才会得到资深律师的青睐,资深律师才会将他平生所学全部传授给你,那时,你就离成功不远了!


  既然你已经进入了律师这个行业,那么你就应当热爱她!我们现在提倡低碳生活,每一个年轻律师在事务所要节约事务所资源,如电话,纸张、电力、电脑等等,尽量不要浪费资源!不管你是大律师的助理还是事务所的工勤人员亦或是年轻律师养成节约的好习惯是自利利他的高尚道德行为!


  作为资深律师,他难到没有看在眼中吗?其实说起来很简单,你对律师所的节约就意味着你可以做到自利利他,资深律师看中的并不是你的才华而是你的修养、你的素质、你的宽容、你的敬业、你的气质。俗语讲,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真的没有假。


  第七、一个年轻律师应当坚强地承受失败,从失败中自觉和奋起。


  俗语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在当代中国,没有一个名律师不是从失败中走过来的,但是你作为一名年轻律师必须记住,无论你遭到多么严重失败,无论你面对的困难多么艰难,此时你必须慎重的对待失败!你应当成为一名不怕困难无所畏惧的英雄,尤其是面对对方当事人甚至是公诉人的恐吓与威胁,你都要斗智斗勇!


  你要勇于承认自己的不足,在自己失败后,要善于从自己的失败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尽量不要犯小儿科的错误,要做到虽败犹荣,越战越勇!


  我们律师的社会角色本身就应当是一个与公权力抗衡的团体,就是为民命请命抗命的群体!尤其是身处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


  我们律师所代表的私权利在公权力的面前往往是那么地不堪一击!但是,我们必须勇往直前,如果你被困难所吓到,如果你在生存的压力下放弃你的努力,你是不会成为一名成功律师的。


  年轻一点的律师对于追求事业成功总显得有些急功近利,总显得有些急躁,大律师们无时无刻不在冷眼旁观。你千万不可因急于表现自己浅薄的识见而一贯地急躁冒进,这是兵家大忌。


  试想,酒,越是陈年老窖越是上品,这是不错的,对于律师职业而言,这个比喻很贴切。一个在律师行业中坚持操守地摸爬滚打二十年甚至三十年的律师难道不是律师之中的上上品吗?


  我劝告那些浮躁的年轻律师,请你们不要懈怠,也请你们不要急躁。你经过不懈努力后会达到上上品的精神境界!这是一个需要时间沉淀经验积累的问题。时间是最不吝啬的老人,他会在你该得到的时候给与你应当得到以及想得到的的一切。


  以上就是我从业19年来对于年轻律师的一点点忠告,回想起当年,我就深有体会有感而发。我本人就是一个在进入律师事务所之时没有遇到一个可以指点自己、培养自己的资深律师的例子,我也曾不止一次的有过放弃律师这个事业的想法,但上天却总是眷恋我,使我在这个行业里摸爬滚打,越败越战,直至奋斗到今天,可以这样讲,每一个成名的草根律师的背后都有他心酸的奋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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